第十四章(1 / 2)
34、
少了小鸦,就是少了一个最重要的平衡点,四人同盟也再很难组起。我与秦帆很少再私底下见面。日子浑浑噩噩地过,每一日上课、吃饭、放学,没什么特别。耳边收到很不妙的消息,爸妈说要回来,陪我度过这段重要时间。此前他们也有过多次相似宣告,大多是因为资金周转不过来,所以我没当回事。
所以我没告诉哥哥,仍想与他在乌托邦的乐园里游玩。然而爸妈真的回来,我的想象宣布破产。他们先是将房子退租,声称要将我接回家细心照料,于是那个承载我、哥哥、小鸦和秦帆的回忆之地被毁灭了。
墙上贴了许多海报,大多是我们在镇上的小书店搜罗来的。如果作品太小众,也只好拜托秦帆帮忙打印。之后我们再亲手贴上。其中有我喜欢的科幻漫画《回忆爱玛侬》,也有小鸦喜欢的《千年女优》,而秦帆的是诺兰的黑暗骑士三部曲。至于哥哥,他对彰显品位这件事不太热衷,因此没有贴过任何一张海报。
我们曾经充斥着激情将其高高贴起,仿佛可以宣示自己的立场,并且永远捍卫,但那颤巍巍的老年房东一句“这些之前都没有”,妈妈便默不作声地跪在床板上,将它们都撕去。
回到老房子,回到那最初的梦里。只是这梦里加入爸妈两个陌生人,饭桌上冷结成冰。妈妈不善厨艺,又带回沿海的饮食习惯,我压根吃不惯。哥哥被排挤在外,无法再与我畅谈。好在他们不常在家,他们急于在县城奔走,看还有没有谁能助他们东山再起。
哥哥见我苦闷无法排解,于是趁他们都不在家,邀我去“游乐园”约会。沅城城郊有一片荒原,小时候他常带我去。说是荒原,其实是有房屋与游乐场的。早年有个姓张的暴发户,计划在此修建自己的“宫殿”,但中途因为涉黑而锒铛入狱,于是土地开发被搁置至今。
已经许多年没去,再次踏入荒原有些惶然。因为常年无人接手,此地早已长满一人高的野草。我打着手电筒,一步一探,艰难拨开迎面的草。现在这里已经是名副其实的荒原。
“已经清理干净了。”来之前哥哥对我打包票。
所以我因为放松警惕,被碎玻璃划伤脚踝的时候,他赶紧蹲下去查看伤势。“疼吗?是不是要打破伤风?要不我们回去吧?”他满脸自责。
开什么玩笑,我可是骑了半小时的单车,好不容易来到这里,怎么可以轻易放弃。我当然是摇摇头:“没事,就是破了点皮。只不过你说的清理干净……”
他站起身,下巴朝着角落一处扬了扬:“我只能清理那些东西。”
手电光朝他所指的地方照去,映入眼帘的先是一张泛着霉斑的床垫,因为受潮已经无法辨清其本色,床垫旁两三散落着注射针管。我瞬间了然于心,这种地方自然有许多鼠蝇之辈。瘾君子、流浪汉,说不定还有在逃人员。
“但这地方果然还是不适合再来,”他摆摆头,“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
他带我继续往建筑深处走。楼道里的蕨类植物疯长,迈腿过去便有无数窸窣的声响,除此之外就是绝对的黑暗,只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恍然间我觉得这里好像深海。
在我更小的时候,我们行进在这些陌生楼道的深处,我只觉得自己陷入了某个被诅咒遗忘之地,要被它蠕动的复杂肠道彻底消化。那时他玩得灰头土脸,他不知道自己是鬼。他就跟其他好动的小男孩一样,幻想着成为故事里的英雄、骑士或国王,并把对应的女性角色交给我来扮演。
但我从来都不喜欢那些故事,这是我后面才意识到的。我无法想象自己会爱上一个生长于俗世的男人,用滥俗致死的腔调示爱,承诺会永远保护我,并且我也任由他来保护我。
我更喜欢现在这样。原谅我,哥哥,我才意识到自己对你的爱多么复杂。我喜欢我们无所事事,只是一直又一直游荡,在这蕨类沙沙作响的长廊里。你在此间游刃有余地沉浮,周身微暗的光也变得明亮。世事折戟沉沙,而你,一只水母的美丽鬼魂,只是抱拥我浮在所有一切之外。
我们翻过破碎的玻璃窗,终于来到游乐场。起先我们只是静静看着那些设备,落了灰,断了电,没一个能够运转。是有很多旧话要聊,比如哪一年在哪个地方的冒险,但若是让这场缅怀收尾于此,便显得太过平庸。
哥哥显然也这样想。他沉默片刻,开口说:“我不确定这个提议是否恰当……”
我很有兴致。每当他这样说,他绝对想出来了有意思的提议。
“我记得有一个房间放着汽油,”他说,“虽然不多,但足以让某个设施烧起来。”
这个提议中肯定有某部分吸引了我,否则我不会一口答应。你我都知道,蓄意纵火是犯罪,所以你没答应让我实施最后一步。由你来放火,算不算是自然现象?有如连绵的山火,人类无法匹敌的自然之力。
你从我手里接过打火机。自秦帆那件事之后,我总是随身携带打火机。我觉得自己好似一个要对抗人类文明的野人,最后的武器是火焰。火焰,唾手可得的力量,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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