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圣母的门徒(1 / 1)
死者里德尔是当年的劫匪之一—当年负责案子的专案组里所有的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当年邦德街的珠宝大劫案轰动一时,里德尔被怀疑是劫匪中负责踩点的探子。因为他在劫案发生的前一个礼拜,曾经以调换戒指尺码为理由三次出现在珠宝店中,且每一次都逗留了很长时间。他还被调查出曾经是东区一个黑帮团伙骑士帮的成员—而他进入这个高档珠宝店时反常地打扮得衣冠楚楚。因此,无论是他的身份还是他的反常行为都让他成为重点怀疑对象。
当初的办案警官—也就是雷欧的上级本来想以此为线索把劫匪一网打尽,他们重点排查的就是骑士帮的成员,没想到随着调查的深入,竟然发现所有指证这个男人还有骑士帮的证据全都模棱两可,深究下去居然没有一个能靠得住。
关押了四十八小时,最后只能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雷欧还记得这个叫托马斯·里德尔的男人跟着自己的律师从警局出来的时候,抬起头对着摄像头露出的那缕笑容,那笑容是那么轻蔑张狂,仿佛一切都不看在眼里。
就是那抹笑容,让雷欧觉得他一定有罪。
后来的调查便陷入了死胡同,证据一项一项地被找出,又一项一项地被推翻,尽管后来出现了几个很有利的线索,追查下去也许就可以将这个男人定罪,进而从他嘴里问出他的同党的身份,然而就在这个时候,苏格兰场下令停止一切调查,办案的警官—也就是他的上司,忽然被撤离了,随后因为这件案子,有人被降职,有人铲除了异己高升,而里德尔出了国再也没有回来,最后案子就这样被无限期地搁置下去。
雷欧知道,这件事的背后肯定不简单。
珠宝店重创了英国最大的保险公司,赔款是一笔天价。劫匪们抢走了很多宝石,其中就有店里最为贵重的珠宝—一枚蓝钻做成的胸针,这颗蓝钻呈水滴状,品质色泽达到彩钻中最高的“艳彩”等级,兼具无瑕净度,珍稀罕见,名字叫做“星辰之泪”,是珠宝店的镇店之宝,原本是收藏在老板家地下的金库内,但是当天有一位沙特富豪进行了预约,所以临时被转移到店内的保险柜当中,结果就是这一天,劫案发生了。
事后,警方问询了那位沙特富豪,可惜他否认了自己曾经和珠宝店预约一事——当时他正在一个奢华派对上,有无数人能证明他的存在,而且他还毫不在意地说明了自己如果购买珠宝都是店家直接上门,从没有到店里直接购买的情况。不过他说明了另一件事,自己日前丢失了一部纯金外壳的手机。
富豪先生对于自己纯金手机的丢失不以为然,体现了资深的土豪风范,但是却难为死了查案的警察们。
而珠宝店的店长说,这位沙特富豪在劫案发生的前一天来过,对店内所有的商品都不满意,表示要给自己的夫人们买两件无上珍品带回去,对于这种大客户,店长请示了老板多米尼克·本·柯林先生,最后决定把他们的压箱底宝贝“星辰之泪”拿出来,并和富豪约好明天上午再看货。
店里的监控录像记录下了那位沙特富豪还有其随从的影像一事实证明,他们就是隐藏在阿拉伯长袍下的劫匪,长袍、头巾、假胡须、墨镜,真可以称之为完美的伪装,把劫匪的体型和外貌特征全部隐藏住了,领头的那个人还真的和那位正主有些相像——可能还加上了某些化妆,更别提拿着那款叫嚣着我是土豪的金灿灿大手机——否则不会骗过见过他两次的店长。当店长打开接待室出示珠宝后,劫匪就实施了抢劫。而在抢劫成功后,几个匪徒立刻脱去服装分散,朝不同的地方离去。
更不巧的是邦德街这里是游客的集中区,每天都人来人往,而且各种交通线路四通八达,地面上的,还有地下的,比如说地铁。
在当年雷欧就倾向于他们没有选择陆上的交通工具,因为这里的交通很难让他们快速出逃,只怕没有起步就被拥挤的车流滞留在了路中央。
所以劫匪们应该是选择了地铁,那时候地铁安检并不严格,只检查那些携带大型箱包的旅客,而珠宝恰巧是体积小还可以随身携带的物品,几个人从不同的方向离去,混人游客群,再从不同的地铁站乘坐地铁。所有人都领教过伦敦的地铁——那就像是挤满了沙丁鱼的罐头客流量巨大,那个时候的摄像头还有各种电子设备,并不像现在这么清晰,没有办法分辨每个人的面部特征,更何况当时根本不知道他们的面部特征。所以这几个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了,或者说他们完全融入了人群,无法把他们找出来,他们可能会去任何地方,然后在那里下车,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再度汇合,最后消失在这个城市里。
案子一直也没破,唯一被抓到的人像一尾滑不留手的鱼从他们的指尖溜了出去,而有一天当他终于回来,却很快就死了。
当年这桩案子因为无法在限期内侦破,有人就因此受到了牵连,雷欧的顶头上司就是中招的人。
谁想到时隔多年,这案子又落到了雷欧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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