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节(3 / 6)
有产业与职权有牵连的,必须自己提出来,及时回避。不回避的,若是查出来一律严惩!吏的回避法松一些,一般不许在本县为吏,在州为吏的不许用附廓县人员。差则不同,因为是短时间做事,不必回避。”
“官吏要求较高,管的也严,俸禄必然也要丰厚。现在几州治下,官吏俸禄大约依朝廷禄格,只是一律发足钱,不得折支,不得用省陌。依我观察,职级较低的官员,和大部分吏员,仅靠俸禄也只是温饱而已。这样是不够的,官吏应该过体面的生活。现在冶下八州基本安定,钱粮没有那么紧张,所有官吏的薪俸都要上调。到底上调多少,还需要研究之后再定。原则是,最低级的吏员,在本州本县应该处于中等偏上的收入。中高级官员,同样也要上调。”
“事情要做好,必须是从我做起。以后镇抚使司要设公库,钱粮收入归于公库。我在内,一样是每月领俸禄,用于家用。我的家人只有一个姐姐,只好由我养起来,不能做事。我为镇抚使,不管家中做什么事情,都干犯回避法。以前在军中,村中一个王忠随在身边。以后我家中的杂事,依然由王忠帮衬,他家的收入由我俸禄出。除了俸禄,官员大多还有公使钱。以后不只是州官有,县官同样有。公使钱用于公事往来,原则上不能太少,要够官员日常使用。这里强调一句,哪个敢把公使钱用于自己的私事,一定严惩!以后治官吏,不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做法。”
“镇抚使司的参议陈与义,以后专职于官吏的监察。监察一定要严,惩罚一定不能打折扣!只要监察破了口子,吏治就无从谈起!包括我在内,都要接受监察,不允许有谁例外!”
“总而言之,以后的官员要精选合适人员,给予较丰厚的俸禄,给予较大的权力,同时要有严格的监察!只要是犯了事,必须惩罚,这些惩罚必须记录在案!实不适合的官吏,及时革除为民。说句不好听的,接下来的日子,会有许多官员被革除出去。当然,我也希望有更多的人员进来。”
“给你们三个月的时间,把前段时间多吃多占的钱补齐。不只是欠官府的钱,也包括你们欠属下公吏的钱。据我所知,许多官员上任之后,还是依以前习惯,事事要公吏花钱。离谱的如顺阳知县隋横,自上任之日起,每顿饭菜都是公吏给他家里买,更不要说其他的事情。接下来的三个月,用你们的俸禄把这些钱全部补给公吏。俸禄不足的,到银行里去借款!”
“我这个人呢,没有那么刻薄。只要你们依规矩做事,就一切好说。哪个要犯了规矩,就要接受惩罚。我劝不要有人心存侥幸,要试试我的刀利不利!我们要做的事很多,我不想在这上面花功夫。我也不喜欢做事三板斧,推出这些规矩,就要拿人出来做例子。规矩很明白,这三天内,你们在襄阳都看得烂熟了,回到地方讲给别人听。哪个犯了,陈参议照章办事即可。”
答案
看着下面的官员,王宵猎突然感到有些疲惫。不是身体上的疲惫,而是心累。
治理难不难?其实不难。很多官府要做的事情就摆在那里,把明面的上事情做好,其实就是一个合格的官了。做好明面上的事情,再有其他创造,就是难得的一个好官。这么简单,为什么做不好?原因就复杂了。总而言之,做不好的原因,整个政治制度是最重要的。
有功必酬,有错必罚,说起来很简单,何其难也!
奖励有功人员的时候,名额有限,而功劳相差不多的人又有很多。奖谁?不奖谁?肯定有一个大家公认的名额。其中一部分人,所有人都认为该奖。只有很少的人,大家认为可奖,也可以不奖。但做决定的人,因为里面有的人跟自己关系好,有人令自己厌。令自己生厌的人,哪怕人人认为该奖,偏偏就要装傻当作可奖可不奖的,最后让他奖励落空。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明明是可奖可不奖,偏偏哪怕只有一个名额,也是奖他。更不要说收受贿赂,甚至拉帮结派,把人民意见当西北风了。
这样做大家能不能看出来?绝大部分情况,是能看出来的。好不好查?是相当难查的。按照各种条例规定去查,很难查出主管的人犯错误。主官的主观意向,别人又能够说什么?
有错必罚。实际真正有了错,要套什么规定,惩罚到什么程度,必然有模糊空间。掌握着模糊空间的是主官。跟奖励一样,主官可以凭自己的好恶,严罚某些人,而放过某些人。
更不要说最高的掌权者,一样有自己亲信,有自己喜欢的人,有自己讨厌的人。为了能够牢牢掌握权力,能让自己如臂使指,甚至让自己拥有法外之权,会建立小集团。由这个小集团生发出来,形成各种利益群体。再优秀的制度面对这种局面,也就形同虚设了。
政治其实很简单。简单在道理清楚,做法简单,古今中外不知道多少例子可以参考。政治又非常复杂,复杂在层级众多,利益纠葛,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人很难放下自己的私心。再合理的制度,一旦套到自己身上来,便十二分的不舒服。掌权的人总是希望用制度约束别人,不能约束自己。你这样想,下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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