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节(1 / 3)
相比起苏轼来说,吕嘉问在开封县已经审理不下于百来宗刑事、民事案件,尤其是近段时间,他基本上掌管着开封县所有的诉讼,是拥有着丰富的经验。
文彦博低声向司马光道:“这苏子瞻真的胜任副检控官一职吗?”
司马光也有懵,苏轼怎么不至于这么不堪,嘴上却道:“这第一回 争讼,难免出些意外,过些时候再看看吧。”
这话说得显然是在自我安慰。
身为小粉丝的许芷倩,看得也是目瞪口呆,不免向身旁的张斐问道:“张三,苏先生虽然头回上上堂,但他也看过许多场官司,甚至还上过堂,怎么……怎么会这样。”
张斐笑道:“有一种东西叫做习惯,打官司虽然也是辩,但是与他们平日里的争辩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其实之前范司谏头两场官司,也是有这个毛病,就是非常喜欢抓对方语句是否合乎道理去攻击,恨不得将对方每句话都反驳回去。
但是耳笔在堂上是陈述事实,以求规避律法,而不是在讲道理,道理和律法其实是两回事,道理在心中,而律法是在纸上,雄辩之才,是可以改变人们心中的道理,但再厉害的口才,也无法改变纸上的文字。”
许芷倩稍稍点头,又问道:“换成是你,你会如何打?”
张斐道:“对方显然是要钻朝廷政令过于草率的漏洞,而这是事实,在这上面跟对方较劲,是不可能取胜的。
如果我是苏先生,我不会去管李磊,我会集中精力进攻王群,只要将王群他当时内心的想法问出来,凭借现有的律例,也是能将王群问罪。
但显然苏先生陷入与人争辩的泥潭中,他老是在跟李磊争辩,到底军巡铺有没有权力这么做。官家的允许,到底包不包括立警示牌?这方面的漏洞太多了,根本不可能赢。”
在二人闲聊时,官司已经进入尾声,双方开始结案陈词。
首先是苏轼,虽然一度被反对的闷闷不语,但当他站起身来,脸上还是充满着自信,这只能说是与生俱来的。
“在案发当时,是几名身着制服的巡警,将一块警示牌挂在树上,而为什么巡警要穿制服,官员要穿官服,因为这是身份和权力的象征,当巡警穿上制服,他们就拥有执法权力,这是不需要告知的。
而嫌犯王群并未进行任何询问,便用泥土去攻击警示牌,无论他的理由是什么,他都是在破坏执法,如果不加以严惩,那么今后谁还会配合巡警执法,其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故此我恳请主审官,判王群破坏公物,暴力抗法,以及他身为侍卫马都指挥使之子,且拥有官名,属知法犯法,故还应罪加一等。”
范纯仁听罢,不禁是长出一口气。
张斐笑道:“看来他已经明白过来,但可惜为时已晚。”
苏轼坐下之后,李磊便站起身来,“首先,执法人员必须要遵守法规,如果巡警跑去皇城立警示牌,一定会被禁军拿下,因为那里并不属于巡警的管辖范围。
适才我已经多番证明,不管是官家的旨意,还是朝廷政令,是没有一条明确表示,侍卫步的巡警,能够进入侍卫马所管辖的地区执法。
同时朝廷是有明文规定,划分侍卫步管辖的地区和侍卫马管辖的地区。
而朝廷最近颁布的政令,也恰好证明这一点,如果事情是发生在今日,那么王群的行为,母庸置疑,一定属于违法,因为朝廷已经明文规定,总警署将管辖整个京城的治安、交通。
但事实就是此事并非发生在今日,故此先违反规矩的乃是侍卫步的四名巡警,而王群在侍卫马有官名在身,当他见到侍卫步的巡警,在侍卫马的管辖区域执法,并且事先未有通知侍卫马。
他理应采取阻止的手段,而且他的手段是非常温和的,他没有伤害到任何一个巡警,他只是用泥土遮盖住警示图,这个行为,只是表示,王群他不认同这块警示牌具有法律效力,他有依据的,也有权力这么做。故此,我恳请主审官,判王群无罪。”
在坐的不少人,听完李磊的陈词,是纷纷摇头,目光是充满着鄙夷。
在他们看来,李磊这番话,就是在强词夺理,反而苏轼说得是有理有据。
直接用泥土攻击警示牌。
这能是温和的手段吗?
还有王群只是在侍卫马挂名,他凭什么去阻止巡警执行任务。
吕嘉问与一众审官在台上低声商议一番后,等到那些审官回到位子上后,他一拍惊堂木,朗声道:“由于朝廷的政令,确实没有明确指明侍卫步可以进入侍卫马的管辖区域执行新得交通法,同时侍卫步本也可避免这个误会,但可惜事先侍卫步事先并未通知侍卫马。
而根据我朝制度,面对越权执法,执法人员可以适当地采取暴力抗拒。”
然而,身为年轻人的吕嘉问,还是有些表现欲望的,只听他又言道:“虽然本官并不赞成王群的行为,他本可以询问清楚,采取更为妥善解决方法。但事实是他并没有违法,这一切都是由于侍卫步和侍卫马没有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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